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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下发专项救治保障工作方案

2020-2-2 09:55| 编辑: 戴斐 | 查看: 1075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赵燕|来自: 颍州晚报

  市医疗保障局近日下发《阜阳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项救治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对异地就医的新型肺炎患者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政策。

  上述方案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时支付患者费用。对异地就医的新型肺炎患者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经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集中收治的医院,及时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截至1月27日,市医保部门共向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预拨疫情专项救治款11162万元,临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1项,包括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以及防护服、隔离衣、3M护目镜、N95口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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