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为落实《关于集中开展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78号)、《关于切实加强密切接触者、留观者、观察者和未知者管控工作的通知》(阜疫指〔2020〕28号)精神,我市将集中开展密切接触者、留观者、观察者、未知者(隐匿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 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全市各地要在2月11日18时前,完成所有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对以后新增密切接触者,做到“当日进、当日查”,全部落实核酸检测初筛工作。已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不予检测。 对留观者(指在火车站、机场、客运站、高速道口、码头等场所,被排查出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者),参照工作要求,做到“当日进、当日查”,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初筛工作;对观察者(指来自武汉等湖北省被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在实行14天隔离后,组织本地定点医院采集样本,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收集检测;对排查出的未知者或隐匿者的检测,按照上述密切接触者实施首轮筛查的要求落实。 此外,还要对接受核酸检测人群实行分类落实措施。对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者,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参照疑似病例管理要求,及时由专用车辆送至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同时采集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室复核,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核酸检测初筛阴性者,继续按照医学观察期限进行观察,观察期满无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对核酸检测初筛阴性且在观察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需间隔至少24小时。 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可自行从《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78号)确定的合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合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中选择委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并严格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及上报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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