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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节食不运动喝热水就能瘦身?

2020-5-7 09:28|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94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梅飞 通讯员 郑刚|来自: 颍州晚报

  
  因虚假宣传,这家美容店被处罚

      “本店引进高科技模具,不打针不吃药,不节食,不运动,喝喝热水就能瘦……”近日,阜南县居民王师傅看到街头的一则宣传标语后,认为这种广告涉嫌虚假宣传,随即拨打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投诉。
  
  接到报料后,记者联系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这家店面门头上写着“某某皮肤管理中心”字样,店内摆放着一些美容美发产品,醒目位置处悬挂着写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宣传条幅。
  
  仔细观察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悬挂营业执照。一名女店主介绍,这是一家经营美容、美体、嫁接睫毛、美甲和养生服务的店铺,是河南省某公司的加盟店,刚开门营业一个多月,正在准备办理营业执照。
  
  “不打针不吃药,不节食,不运动,喝喝热水就能瘦,8到7天一个变化,7到15天平背平胃。”这样的内容有科学依据吗?瘦身模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吗?执法人员对宣传语的内容真实性表示质疑。
  
  对此,店主解释,当时从加盟公司购进瘦身模具时,公司下发这样一个宣传条幅,是否有依据自己并不清楚。而对于模具产品,加盟公司告知有检验报告,但并未出具过这份材料。
  
  按照《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随后,店主与加盟公司联系,但对方未能提供宣传内容的文件依据。
  
  “夸大其词、无中生有,没有科学依据,是虚假广告的特点。”执法人员介绍,鉴于店主宣传的产品性能、功能没有科学依据,与实际不符,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家美容店立案查处。
  
  经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以其构成虚假广告宣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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