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把钱转到亲戚名下就查不到了,现在才知道躲得过一时,躲不过法律制裁。”10月29日,临泉法院集中审理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2名被拘传的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其中13人当庭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金额达33.5万元。 此前,阜阳中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采取“公诉+自诉”双轨模式,重点打击“转移财产、隐匿收入、虚假还债”等逃避执行行为。 警惕这三种“躲债套路” 孙某身负多笔债务,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反而将135万元卖房款转给亲戚代收;后又将到账的41万元拆迁款交由女儿“保管”——两笔款项均未用于偿还债务。法院通过追踪资金流向查明全部事实,孙某最终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牛某拖欠李某91万元借款,表面声称“没钱”,私下却与公司串通,将月入过万的工资全部转入妻子账户。因公诉程序启动条件不足,法院指导李某提起刑事自诉。面对完整的银行流水证据,牛某无法抵赖,当庭认罪,其妻子随即代为偿还部分欠款,并就剩余款项制定还款计划。 李某二欠郭某60余万元,辩称自己“身无分文”,但法院查明他对外享有90万元债权却故意不主张。更为恶劣的是,李某二还与其债权人合谋伪造“和解协议”和“收条”,制造债务已清的假象。法院经深入调查识破骗局,李某二最终当庭还款2万元,并同意以房抵债。 为群众依法维权撑腰 “专项行动不仅是为了震慑被执行人,更是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撑腰。”阜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若遇到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存在转移财产、隐匿收入等行为,除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还可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正如前述案例中的李某、郭某一样,通过法律途径迫使“老赖”履行义务。 目前,全市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法院正告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切勿心存侥幸、耍小聪明;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债务纠纷不必畏惧,法律必将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