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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爱情保卫战”

2020-5-22 09:3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108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为了打起“爱情保卫战”,莉莉发文侮辱跟丈夫有暧昧的女子,没曾想,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告她的,正是她视为情敌的小美。莉莉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
  
  直指对方为“小三”,言语污秽不堪
  
  莉莉和李强结婚15年,育有一子,家庭生活还算圆满。2019年底,她发现丈夫有些异常:常常借故外出,行踪鬼鬼祟祟。趁着老公熟睡之时,她翻看了李强的手机,在微信聊天中的小美引起了她的注意。原来,李强和小美发生了暧昧关系。为挽回自己的婚姻,莉莉多方打听到小美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
  
  莉莉约了小美几次,对方都避而不见。一怒之下,莉莉将她的照片、个人信息以及一大段贬损文字贴在了朋友圈和微博中,直指小美为“小三”,言语污秽不堪。
  
  受到莉莉攻击的小美和李强是初中同学,莉莉的行为,让她无法正常工作和学习。她认为莉莉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对她的精神造成了损害。2019年12月,小美一纸诉状将莉莉告上了法庭,要求莉莉删除网络上发布的所有内容,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她的名誉,且要求莉莉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承担诉讼费,共计1万余元。
  
  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微信作为当前网络流行的信息交流平台,在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具有快捷、便利、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旦发表,极可能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地被广泛传播。
  
  莉莉未经当事人许可,多次公开发表对小美人身攻击和侮辱的言词,直接将小美的姓名、相片、真实的工作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暴露于公共网络,称小美为“小三”等,导致小美社会评价的降低,名誉势必受到相应的贬损。小美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莉莉同意删除朋友圈和微博上的帖子,并在朋友圈中刊登向小美的道歉函,刊登天数不少于7天。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后果、影响范围等因素,酌定她赔偿小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说法
  
  本案中,就是因为被告怀疑丈夫跟人暧昧,做出了侮辱他人的行为,才会被起诉侵权。
  
  近年来,“原配殴打小三”、“原配辱骂第三者”的事情频现报端。发现爱人出轨,究竟该怎么做?为此,记者采访了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
  
  吴咸亮解释,在公众面前羞辱甚至殴打“小三”的行为涉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侵犯公民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另外,该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行政责任;严重的则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究竟该如何维护权益?对此,吴咸亮介绍,在现行法律规定下,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支持。当婚姻遭遇第三者,如有证据证明配偶已经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在法院诉讼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过错一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上要求适当多分,法院如认定过错行为成立,则一般都会支持。
  
  如果第三者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也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最后,如果配偶隐瞒身份与第三者再办理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原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配偶及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其再结婚的,则可以构成犯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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