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提至250元/人

2020-6-9 09:0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09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赵燕|来自: 颍州晚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出台

    市医疗保障局近期出台《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普通门诊年度内报销限额提高至250元/人,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5%。
  
  门诊报销家庭成员统筹使用
  
  按照去年我市出台《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门诊这一块,以户为单位,年度内报销限额22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
  
  今年度方案确定,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以户为单位,年度内报销限额25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
  
  此外,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60%,罹患多种慢性病且已登记入慢性病证者,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最高限额增加500元,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按大额门诊报销;省内、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年底一次结算;建立大额医药费用门诊和罕见病门诊报销制度,大额医药费用单次费用≥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3000元,罕见病门诊医药费用参照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执行。
  
  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5%
  
  今年政策明确,继续执行《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贫困人口待遇方面,继续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待遇。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