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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你的“钱袋子”

2020-6-10 09:1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0868| 评论: 0|来自: 颍州晚报

保障“以房养老”、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民法典的出台让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大家的财产权等各项权利都能得到更好保护。从网络虚拟财产,再到“以房养老”,不少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案例,都有望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以房养老”如何更有保障?
  
  【案例】北京一公司近年来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设下骗局,诱骗老人们将房子抵押。直到贷款公司上门催债,老人们才意识到上了当。2019年,警方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近百人。
  
  作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举措,“以房养老”理应更好保障“老有所养”。我国从2014年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但由于其中的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人疑虑重重。
  
  【说法】民法典在物权编中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其中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明确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相比租赁方式,居住权更加稳定。采取登记设立的形式,有利于明确权利,防止纠纷。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还为租售同权、租购并举等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网络虚拟财产受不受保护?
  
  【案例】被告人袁某骗取被害人的游戏账号和密码,欺骗3名被害人向各自游戏账户充值,共2万余元,随后将被害人游戏账户内的游戏币及游戏装备转至自己账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说法】数字时代,人们的互联网生活日益丰富,期待“线上财产”能够得到更好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孟强说,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这一规定,为今后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奠定了基础。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民法典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还要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
  
  建筑物维修资金如何管理?
  
  【案例】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西安某小区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动用公共维修基金300万元整修楼顶,价格虚高,而业主对此事先并不知情。
  
  【说法】民法典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为减少资金“沉睡”,民法典还降低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还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通过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让业主能够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参与小区管理,是维护业主权益、维持小区秩序的重要保障。”王轶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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