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此索取家长5.8万元却自己挥霍,构成诈骗罪获刑 又到了招生季,不少家长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操碎了心。有人却从中窥到“商机”,打起了歪主意,阜南县一名家长就因此被骗了5.8万元。我们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通过正当途径安排孩子上学事宜,以免上当。 2018年4月,阜南居民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名叫周洋(化名)的男子。周洋得知李先生正在为女儿上初中的事发愁,便称自己有能力安排孩子进入合肥市某重点中学就读:“孩子上学的事,包在我身上!”他的话,让李先生深信不疑。 随后,周洋以安排入学就读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向李先生索要5.8万元。随即,李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了周洋5.8万元。周洋拿到钱后,未能将李先生的女儿安排进合肥的中学,而是将这笔钱用于个人挥霍。 李先生见女儿上学的事没有办成,就催促周洋还钱,周洋却称钱已经花出去了,一再推脱。无奈之下,李先生报警。2019年10月,周洋被警方刑拘。随后,他把5.8万元退还给李先生,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周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李先生5.8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由于他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脏,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当心中小学招生7种骗局 最近,阜城一些中学发布了招生简章,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进入心仪的学校煞费苦心,但这份苦心却让个别社会不法机构、中介和个人有机可乘。为此,家长们要当心7类骗局: 1、自称有门路,保证进校就读。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只要交钱,就能去名校借读。按规定,学生报到入学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参加培训就能上名校。按照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者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4、民校承诺,不用网上报名直接入学。某些民办学校称可以不在网上报名,直接到校入学,也不受名额限制。但按规定,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 5、谣传学位紧张,误导家长为学位奔走。 各个学校的学位数量是由招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等因素决定的,学校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家长一定要及时关注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6、不法机构办假,中介伪装官方平台牟利。个别社会不法机构以各种名义引导家长加入幼升小、小升初微信群或QQ群,以各种方式牟取私利。 7、房产商称有学区房可供孩子对口入学。个别房地产商在没有向教育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或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随意承诺,诱惑家长购买所谓的学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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