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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 我们能取得孙子的抚养权吗?

2020-10-21 10:08|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138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刘大爷:我的儿子离婚后,孙子洋洋(化名)一直由他抚养。去年,我儿子因车祸不幸去世,洋洋就由我们老两口照顾。但是现在洋洋的生母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们能争取到孙子的抚养权吗?
  
  安徽松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世军:虽然从情理上看,洋洋是刘家血脉的延伸,但从法律上看,洋洋的祖父母没有资格拥有孙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从该条规定来看,祖孙之间具有抚养义务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1)祖父母有抚养的能力;(2)被抚养人需要抚养;(3)被抚养人的父母死亡或者只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抚养能力或者父母均丧失抚养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祖父母自愿抚养孙子女的不予以限制,但是不能附加条件。而洋洋的父亲虽然死亡,但洋洋的母亲有抚养能力,能够承担抚养洋洋的责任,且要求抚养洋洋。因而洋洋的祖父母不能取得抚养权。
  
  但洋洋虽由生母抚养,但他始终是你们的孙子,即使他的生母再婚,洋洋与你们的血缘关系不会消失。你们依然可以关心洋洋,给他来自祖辈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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