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介绍了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阜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今年3月25日,《阜阳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促使全市行政执法更加严格、公正、高效、文明,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各执法部门累计制定配套制度773件,针对三项制度自我督察检查468次,有力保证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动实施。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我市采取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三个方面的举措。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都能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都能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三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市共有行政执法案件305796件,公示294404件,除了涉密案件外全部进行了公示。 为有效保障行政执法合法性,我市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级执法部门配足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全市法制审核人员973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人员达到176人,经过法制审核案件271214件,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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