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游隼因受伤落在太和县开发区一公司院内,工作人员迅速进行救助并及时报警。 12月14日上午10时许,太和县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辖区一公司院内发现一只野生鸟类受伤需要救治。接警后,值班民警阮胜强带队赶到现场后,发现该鸟形似老鹰,受伤了无法飞行,翅膀无法收回,已被工作人员放在纸箱内。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鸟带回所内,并联系太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对鸟进行救助。很快,该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确认该鸟为游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将受伤游隼送到县百鸟园野生动物救助站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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