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公安局郭庙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辖区内陈寨村附近有村民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请求民警出警救助。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处河边的草丛中有一只猫头鹰,浑身湿淋淋的。民警立即用纸箱将猫头鹰救起,并询问现场村民相关情况。报警村民称在散步时发现该猫头鹰在草丛中,也不飞走,便报警求助。 民警将该猫头鹰带回派出所检查发现,它身体外表没有明显伤痕。民警给它拿来食物和水,找来一个笼子给它暂时居住。 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意见,待猫头鹰恢复飞行能力后,次日晚,民警将它放归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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