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流程,审批变为备案……记者3月9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我市梳理了16个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点改革试点事项,采取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服务等措施,大力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切实推进审批提速增效。 根据《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梳理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试点,包括: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登记、重要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 其中,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行告知承诺;食品小作坊登记由县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告知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延续换证、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实行告知承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实行告知承诺;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考核,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同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我市正按照经营范围标准表述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和督查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本月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改为备案的要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允许企业自愿选择审批方式。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要按调整后的办事规则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批。 改革之后,更需强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各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及时共享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风险和隐患排查,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守住安全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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