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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花护花呵护城市美丽

2021-5-18 08:26| 编辑: 刘黎 | 查看: 1053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李方达/文 庞诚/摄|来自: 阜阳日报


  
  初夏时节,月季、荷花等色彩绚丽的花儿在阜城街头、公园绽放。簇簇鲜花扮靓了城市风景,市民护花护绿的善行为城市文明再添风采。
  
  市民人人护花
  
  “哇,好漂亮呀!”进入5月份,市民李女士每天早晨送孩子去幼儿园,都会经过一段月季花墙,每次母女两人都会赞叹一番。李女士说,女儿喜欢花,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去摘,妈妈都会趁机教育孩子:“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么漂亮的花,就是因为大家都不摘它,如果每个人都想摘就摘,我们可能就看不到了哦。”
  
  有时候,母女俩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一番、闻一闻,或者靠着花墙拍一些美照。
  
  爱花护花文明赏花
  
  花草树木,生机盎然,惹人喜爱。夏天的傍晚、周末,市民在公园绿道旁休闲、散步、赏花。和前些年相比,现在的市民爱花护花意识明显增强。无论新长出的绿叶还是盛开的花,市民都自觉文明观赏,很少有采摘蹂躏的现象。
  
  偶尔出现不文明采摘行为,总会有正直的市民勇敢站出来制止。“太让人愤怒了!”前不久,一段女子下车剪路边月季花的视频在朋友圈流传。随即,热心市民向园林管理部门投诉。当天下午,当事女子就被园林执法人员通知到阜阳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接受处罚和教育。
  
  守护花木“硬约束”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既有倡导市民爱护花木等公共设施的条款,也明确提出要治理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有法律法规护航,市民和园林管理部门护花护绿更有底气和依据。
  
  此外,《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了采摘、损坏花木的处罚标准。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攀折树枝、采摘花卉、果实,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针对上月那位采摘月季花的女子,市城管执法局据此作出了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正值月季盛开时,市文明办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发出《关于“爱我家园爱护花木”的倡议书》,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爱护身边的花木做起,做绿色家园、美好家园的守护者。倡议书发出后,许多市民积极响应,自觉做“护花使者”。
  
  对于自觉护花爱花的市民,相关部门还会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据介绍,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将开展“送花到社区”等活动,对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积极护花护绿的市民,送去阜阳市花,并宣传《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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