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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度让路”,救护车12秒通过路口

2021-6-25 08:2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7603|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梅飞 实习生 孟厚田|来自: 颍州晚报

  救护车遇堵,前方车辆先后启动,斜向避让45度,为救护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昨日,这一幕发生在阜城西湖大道和中清路交口。
  
  市交警支队民警袁雷表示,遇到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市民第一时间为生命让行的做法值得鼓励。如果在此过程中违反交通法也不用担心,交警部门核实后,可按规定将相关记录予以撤销。
  
  救护车12秒通过,让人心里暖暖的
  
  车主任先生介绍,昨天上午8时10分左右,正值上班早高峰,他驾车行驶至西湖大道和中清路交口处,由东向西方向正等待红灯放行。
  
  这时,相邻车道的后方驶来一辆救护车,并拉起了急促的警笛声。随即,救护车前方的三辆车分别启动,缓缓向前行驶至斑马线区域并斜向避让,及时为救护车让出一条通道。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排在救护车前方的三辆车分别是一辆白色轿车、一辆红色轿车以及一辆客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白色轿车启动到最后救护车顺利通行,前后仅仅用了12秒时间。
  
  “眼前的一幕,让人心里暖暖的。”任先生说,车主主动礼让使得救护车快速通行,为抢救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
  
  社会车辆为特种车辆让行,在我市并非第一次出现。颍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马赵说,消防出警路上遇堵是常事儿,但热心车主大都会主动避让,为处置警情赢得时间,这让他和队友特别感动。
  
  “45 度让路法”,应遵守安全原则
  
  如何才能正确让行特种车辆?采访中,部分司机表示,自己也想避让执行特种任务的车辆,但又担心因为避让而吃罚单。
  
  对此,记者咨询了阜阳市交警支队民警袁雷。他认为,“45 度让路法”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需要确定好先期条件。在道路宽度、车辆密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大家采取这种方法,为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任务车辆让出一条通道。
  
  “每一次让行,都应该遵守安全原则。”袁雷表示,如果道路条件不允许使用“45 度让路法”,建议驾驶员们看见鸣警笛的特种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应最大限度地让行,为特种车辆通过留出空间。而特种车辆前方紧邻的私家车应尽可能向旁边停靠,让开道路。遇到路口红灯等待放行时,也应想办法让特种车辆先过。
  
  对于市民担心的罚单问题,袁雷介绍,遇到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市民第一时间为生命让行的做法值得鼓励,如果在此过程中违反交通法,比如轧实线或者闯红灯等,也不用担心。按照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是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经交警部门核实后将对相关记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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