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实名‘两卡’,几百元轻松入账……”面对这样的陷阱,社会阅历不足的在校学生往往经不住诱惑。 近日,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太和县检察院向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太和县教育局迅速行动,为未成年人与涉卡犯罪之间增设“防火墙”,拉紧反诈防骗的“校园防线”。 买卖“两卡”,高中生成电诈“帮凶” 去年夏天,超超、鹏鹏等几名高中生在一起玩耍时,同学浩浩说起有个表哥在高价收购实名银行卡、电话卡,只要出售就能轻松赚几百元零花钱。超超、鹏鹏等人讨论后认为,自己能赚到钱,又可以帮同学的表哥完成“业务”,可谓是一举两得。就算这个卡有可能会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自己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也算不上犯法。就这样,超超、鹏鹏成了浩浩的下线,还游说其他同学一起办卡卖。 几个月后,浩浩的表哥张某及韩某等人,涉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检察机关在侦办该案件时发现,超超、鹏鹏等人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支付结算,流水金额高达几万到几百万元不等。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份检察建议,促成多方合力筑牢“校园防线” 通过进一步分析这两年查处的未成年人涉“两卡”案件,检察官发现,16周岁以上即可独立办卡,但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社会经验匮乏,法律意识淡薄,对买卖“两卡”的法律风险和后果认识不清,容易沦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为阻断涉未成年人“两卡”违法犯罪向校园渗透,检察官走访调研了涉案学校、教育部门等,与职能部门一道探讨、分析、梳理案件发生的“关键节点”。 近日,太和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太和县教育局建立健全登记筛查和线索移送机制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学生群体的防范意识。 太和县教育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下发《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工作的通知》《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犯罪预防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太和县开办银行卡、注册网上交易账户在校学生登记表”等台账,并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没想到未成年人参与涉卡违法犯罪的形势如此严峻,我们一定会进一步部署完善‘断卡行动’进校园的法治教育方案,让孩子们远离‘两卡’违法犯罪。”太和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 检察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联合教育、公安、银行等部门,就预防在校未成年人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监管、打击、治理多方合力。 说法 “两卡”是指:银行卡和电话卡。电话卡包括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卡和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储蓄卡)、企业对公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号(如支付宝、微信账号和收款码)。犯罪分子无法大量注册开户,所以只能收购“两卡”。 检察官提醒,切莫因贪小便宜出售与自己身份信息有关的东西,卖出的可能是自己的前途。 家长和老师要教育孩子,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个人重要身份信息切记不可买卖,出售自己银行、身份证的行为涉嫌犯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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