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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交警

2021-8-6 09:00| 编辑: 刘黎 | 查看: 51314| 评论: 0|原作者: 王玉峰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确保生命通道不受阻
  
  徐云于2008年12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阜阳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在工作中,徐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他带领的团队,于2010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优秀基层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市公安优秀基层单位,2018年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所队。徐云个人曾被评为全市爱国拥军模范,先后获得“执法之星”、“春运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徐云主动请缨到省道238田集防疫点,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测量体温。从大年三十开始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不间断上班近40天,累计检查车辆28717辆、车乘人员68981人,先后查缉湖北车辆8辆、发热人数18人。
  
  2020年7月,在阜南王家坝、颍上戴家湖抗洪抢险战役中,徐云带领中队人员日夜奋战在一线,疏导交通、转移群众,确保生命通道不受阻。
  
  在阜阳为期三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徐云早出晚归带领中队人员整治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确保中队辖区在创建中不失分。在2020年文明创建攻坚年中,中央文明委来阜验收,全市抽取3个交通路口视频中,徐云中队被抽取2个路口,实地查看1个路口,交通秩序良好。
  
  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交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徐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
  
  人们都说,交警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使者,交警的执法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代表着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工作以来,他始终带着深厚的情感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一心扑在工作上。

  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阜阳市交警支队中队长徐云一直工作在第一线,默默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他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的嘉奖。

  徐云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点工作来抓。他坚持文明执法,推行文明规范用语,纠正违章做到先敬礼、再治理、后处理,最后敬个送别礼。由于平时从不间断地加强自身修养,他的执法水平在同行中是首屈一指的。
  
  在日常的工作中,他热情为民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交警。在站岗时,他能够对穿行马路的路人和闯红灯的电动三轮车主等进行耐心沟通教育,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炎热时节,每站完一岗,回到岗亭前,徐云的衣服就像水洗过的一样。参加交管工作以来,他从来没有脱过岗,为维护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执勤的工作中,徐云没有因辛苦、枯燥而埋怨,没有因枯燥而退缩。他始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满腔抱负与情操全部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之中。他热爱本职工作,有一股强烈的工作欲,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从不拖拉、推诿扯皮。
  
  自参加工作以来,徐云经常在中午和夜里上班,甚至牺牲节假日去加班。只要工作需要他,一个电话他就立即赶到现场,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他时刻把群众的安危装在心里,时刻不忘初心,积极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彰显了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忠诚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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