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有些业主喜欢对房间进行改造,比如把阳台改造成卧室,把卫生间改造成衣帽间等。这样一来,自己方便了,却留下一定隐患。一旦出现漏水等问题,到底如何追责?近日,法院宣判了两起类似案例,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把卫生间改成衣帽间,因楼上漏水受损 市民卢玉购买了阜城某小区2701室房屋,装修之后一家人就住了进去。 2019年12月12日,卢玉回家发现,由于楼上漏水,自己家衣帽间的地板、衣物、家具、家电等受损。随即向物业投诉。 经物业了解,原来楼上的2801户业主余光近期装修,主卧卫生间地漏在装修后堵塞。当天,装修公司保洁人员对地漏进行疏导,致使楼下下水管接头处断开,水流到卢玉家主卧卫生间。由于卢玉装修时把主卧卫生间改成了衣帽间,造成损失。 卢玉委托评估公司对自家损失进行评估,结论为28701元,卢玉支付了鉴定费1000元。随后,卢玉将楼上的业主余光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余光维修管道、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8701元及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法院审理认为,余光房屋漏水,致使卢玉财产受到损失,余光应当对管道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但由于卢玉改变受损房间的使用功能,对损失的扩大也有一定的过错,酌情考虑由余光承担70%的损失,即20790.7元。对于卢玉主张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宣判后,余光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于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例二: 将阳台改造成卧室,空调管道引入邻居放的水 徐文一家住在界首市某小区501室,楼上的801室业主是范振。 2020年6月29日,范振发现北侧露台有大量积水,便通知装修人员来查看。装修人员用工具将露台地漏盖子起开,使积水通过地漏连接的北侧水管向下流。恰巧,徐文家中北侧房间中央空调冷凝水管与该管道相连,结果,积水通过空调口大量流入徐文家北侧房间。 该房间图纸上标注为娱乐室和北阳台,但徐文装修时将其改造成卧室。 经评估,徐文房屋受损部分价格为53022元,评估费3700元。随后,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范振赔偿其经济损失及评估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徐文与范振系上下楼邻里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徐文将房屋改建,致使北阳台水管变成屋内水管,对造成的损失也有一定责任。考虑到本案的发生确实系范振家当天放水,但双方系邻居,应互谅互让,综合本案实际情况,范振赔偿徐文18000元较为妥当。 据此,法院判决范振赔偿徐文经济损失18000元。范振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说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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