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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钢板“张开口” 女子嘴巴磕出血

2021-8-30 08:51| 编辑: 刘黎 | 查看: 3052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路面铺设的钢板

    正骑着电动车,突然被路面铺设的钢板刮倒受伤……这飞来横祸让阜城市民路女士十分委屈。8月27日,路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了她的遭遇。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地阜城颍州中路施庄巷入口处铺设的钢板曾致十多名骑车市民摔倒。
  
  电动车被钢板刮倒,两人受伤
  
  8月27日9时许,市民路女士带着朋友王女士骑电动车沿颍州中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
  
  “电动车突然被翘起的钢板刮倒,连人带车直接翻出去了。”路女士说,当时下着小雨,她没有雨具,就想拐进人行道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坐公交车去颍州万达广场逛逛。没想到,在施庄巷南头由非机动车道转进人行道时,电动车被地面上的钢板刮倒,她和朋友一起摔了出去。
  
  路女士说,当时她疼得人都蒙了,根本站不起来,还是几位好心人扶她起来到路边休息。摔倒后,她的嘴磕到了地面,造成嘴部红肿出血、几颗牙齿出现松动,膝盖等地方也很疼。朋友王女士的手、胳膊、脚部的皮也被磕破。
  
  曾有十多名骑车人在此被刮摔倒
  
  随后,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施庄巷东入口处被挖出了一个大坑,其中坑南侧铺了一块长约3米、宽约2米的钢板。由于钢板和路面没有紧密贴合,每当电动车或自行车经过时,就发出“咣咣”的声音。坐在路边休息的路女士,嘴边还残留着血迹,腿部青肿。
  
  好心扶起路女士的王先生是附近一家银行的保安,他站在门口执勤时恰巧看见了事情发生的经过。“电瓶车倒后,人跟着摔倒了,脸部着地。”王先生说,这块钢板刮倒的不止路女士一人,仅他扶起的就有十多人。其他市民摔倒后,查看身体无大碍就没追究直接走了。
  
  在施庄巷居住的王先生也是当天的目击者之一,他告诉记者,自从附近的这个地产项目施工后,就经常有运输建筑材料的大车从巷子经过。巷子里的窨井盖有被轧断的,路口的钢板也是施工方所铺设。“我和其他几位居民,曾多次和开发商就路面问题沟通过,但迟迟没有回应。”
  
  相关部门正查找钢板主人
  
  随后,记者来到附近项目施工现场,在一块公示牌上看到,项目名称为“万霖商业广场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阜阳保利汉铭投资有限公司。“听说前阵子有维修供水管道的,”现场一位季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只负责项目内的施工,钢板是谁放置的他们不清楚。
  
  采访中,市供水总公司运营检修部维修人员也赶到现场。经查看,供水管网维修工程在路面北侧,仅约1米宽,施工完成后已经对路面进行了修复。
  
  现场,记者又尝试联系万霖商业广场项目一、二期施工方,但均未果。在寻找钢板主人无果后,路女士也拨打了报警电话。目前,公安部门正在查找钢板“主人”。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勤勤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第1款“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未能尽到谨慎的管理义务,并导致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道路管理者如不能证明其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将可能面临相应赔偿责任的承担。此外,如被侵权人在行驶的过程中未能尽到谨慎驾驶、注意观察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则可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路女士可搜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施庄巷东入口处,发现钢板已被挪走。附近居民介绍,事发当日傍晚6时许,一辆叉车将钢板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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