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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获民政部表彰

2021-9-27 08:3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151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方松高|来自: 颍州晚报

  9月24日,民政部官网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布。阜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被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相关评审工作方案,经过地方逐级推荐、评审、征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等199个集体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卜晨燕等400名同志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阜阳市有未成年人236.7万,其中农村留守儿童13.3万,孤儿125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31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重大。近年来,市民政局大胆探索,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为重点,构建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服务“防火墙”。
  
  在落实组织保障方面,我市加强机构、人员保障。目前全市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6个,负责对陷入困境和监护缺失的儿童及时进行临时监护。2020年市编办下文为阜阳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增加6名编制;太和县编办为太和县“未保中心”增加编制3名,明确“未保中心”工作职责,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从2019年开始,将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同时,我市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环相扣的救助保护机制,对陷入困境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及时指定临时监护或实施国家监护和复学、入户等措施。2021年成功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事件5起,很好地发挥了民政部门在保护和救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作用。
  
  在强化分类保障方面,我市注重强化源头帮扶,以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基础,以困境儿童救助、慈善关爱为补充,让困境儿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市孤儿保障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50元。2021年通过“明天计划”对8名孤残儿童进行医疗救助,有效解决了病残孤儿医疗康复问题。144名孤儿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切实保障了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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