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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

2021-11-16 08:48| 编辑: 刘黎 | 查看: 880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张凯培 通讯员 陈辉|来自: 阜阳日报


  11月10日,《阜阳日报》刊登的一则题为《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将调整》的消息,受到了干部群体尤其是村和社区干部的广泛关注。
  
  消息说,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阜阳广大村和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将进行调整,且干部报酬按“依岗计酬、按绩取酬、正常增长、稳步提高”的原则落实。
  
  “报酬标准调整,对我们广大基层干部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我一看到就转发了。”颍州区三合镇三星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坤山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和社区干部服务广大群众,任务重、压力大,想干好不容易。报酬提升,一来可以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二来也将对基层干部生活增加更多保障。
  
  缘何进行调整?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
  
  “十三五”期间,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奋力书写了无愧于时代的脱贫攻坚“阜阳答卷”。截至2020年底,全市100.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1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个贫困县市区全部摘帽。
  
  持续稳定脱贫,夯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今年3月,根据中央及省决策部署,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就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全面部署。6月9日,阜阳市县乡村振兴局相继挂牌,这标志着乡村振兴这件大事,已经从谋划阶段走向全面落地见效。
  
  推进乡村振兴,干部是关键。眼下,村(社区)“两委”换届正在有序推进中。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是换届的关键,是衡量换届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
  
  “目前来看,由于全市村级干部报酬待遇较低,村级干部岗位吸引力不强,导致村级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难以吸引到优秀人才,换届后也易出现离职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不利于基层工作开展。”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两委”正职月平均基本报酬2200元,低于全省的月平均基本报酬;全省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低于最低标准的有19个县,我市占6个。
  
  《关于调整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的通知》明确,我市对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进行调整目的有三: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第二,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第三,进一步调动村和社区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建设现代化美好阜阳中更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市级层面高位推进各县市区共需增加财政支出1亿余元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报酬标准调整,中央及省委、市委均有部署。
  
  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今年8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工资水平确定报酬。
  
  中央、省委有政策,市委高度重视抓落实。
  
  在市级层面高位推进。今年6月18日,市委书记孙正东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大会上强调,要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力争村“两委”正职的工资原则上不低于乡镇副职水平。
  
  今年8月份,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调整村和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市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9月10日,再次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经过充分讨论、审核把关,几易其稿,形成了《通知(审议稿)》。市委常委会会议对《通知(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研究通过后正式下发。
  
  《通知》明确,我市村“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副职上年度基本工资的平均水平,并随着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年平均基本工资水平的提高,每两年调整一次;村其他“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村“两委”正职调整后基本报酬的80%计算,同步进行调整……
  
  据测算,此项调整后,全市各县市区共需增加财政支出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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