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昨日,阜阳市2022年“3·15”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08954件,较去年同比增长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6.39万元,投诉举报办结率均在98%以上。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线下无理由退货5858件金额逾126万元,有效地提升了商家形象,获得了消费者好评,改善了消费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3月15日《颍州晚报》03版) 如何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旺起来、消费意愿强起来?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除了“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还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好的消费环境会刺激消费,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尊严,还关乎消费复苏、消费升级。2020年以来,中国消费市场稳步复苏,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3.9%。与此同时,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4861件,同比增长6.37%。单从阜阳看,市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受理的消费者各类诉求就高达108954件,比2020年增长8.3%。 由此可见,消费规模的扩张与消费投诉的增加,两者之间有正相关性,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就该“躺平”。因为,消费秩序的建构,要在一起起消费纠纷的妥善解决中积蓄力量。去年,阜阳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6.39万元,投诉举报办结率均在98%以上。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再接再厉,继续围绕购物、服务、售后、追偿等环节夯实多方责任,共促消费公平。 优化消费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每个消费者都不仅是“买单人”,他们还是信息的分享者和秩序的捍卫者,更是他人避雷的指引者。众志成城,携手同心,才能“共促消费公平”,最终形成更有理性、更加强大的市场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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