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20时10分许,颍东公安分局向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店铺老板杨某报警称,她的手机在店里被偷了,嫌疑人就在店内。 经了解,当天17时30分许,杨某在接待顾客时,随手将手机放在了收银台。19时许,她准备打电话,才发现手机不翼而飞,并且关机了。她查询店内监控发现,18时许,一名女子来到店里购买了两件衣服,顺手将手机偷走了。 20时许,这名女子又返回店内调换刚买的衣服,杨某立即报了警。 在杨某店内,民警将监控视频放给该女子陈某看后,她才承认自己偷了杨某手机,称她家里比较困难,看店老板的手机比较新,就动了歪念头。 警方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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