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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分钱时闹矛盾

2022-6-24 10:23| 编辑: 刘黎 | 查看: 1847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徐晓静|来自: 颍州晚报

      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合伙做生意,往往基于人情关系,没有签订详细的合伙合同,甚至没有任何合伙账目,这种“口头合伙”,极易产生纠纷。
  
  太和县桑营镇的老唐在县城注册了一家公司,不仅常年承包建筑施工项目,还经营建筑材料。2019年4月,堂弟找到老唐说,自己手头有个项目很有赚头,可是对承包资质有要求,希望能跟他一起合作。
  
  了解基本情况后,老唐有些犯难,项目投入大,自己和堂弟能拿出来的资金肯定不够。于是他又找到了朋友老陈和老许,劝说两人合伙承包。听老唐介绍项目利润不错,且回款有保障,老陈和老许也同意出资入伙。经过简单的合计,四人承包下了项目。
  
  四人合伙承包的是一个乡村道路硬化改造项目,总计有几十个标段,由当地政府投资。因为老唐和老陈名下的公司都有施工资质,且有经验丰富的施工队和设备,签下承包合同后,四人就按照约定的分工进行建设。
  
  到了2020年5月,工程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四人拿到了第一笔工程款70多万元。
  
  到了2021年,第二笔工程款打到了老唐和老陈的公司账上。四人一分配,基本上收回了投资。
  
  到2021年年底,最后一笔工程款转到了老唐的公司账上,可四人却因为利润如何分配起了纠纷。
  
  2022年2月,老许找到了桑营镇司法所,请求帮助调解纠纷。
  
  因为缺乏合伙合同,工作人员对四人合伙承包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将四人召集到一起对项目开支情况进行逐一核对。
  
  同时,工作人员也分别作了四人的思想工作。近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四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除垫付工程资金外,利润由四人平均分,每人分得8.2万元,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调解员的话: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亲朋好友间合伙做生意固然有利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也要注意签好合伙协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好合伙经营内容和利润的分配等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理清合伙账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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