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方便了生活,但如果出现信用卡使用不当、没能及时还款等情况,轻则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重则会触犯刑法。日前,颍州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 田某是一名70后女子,因工作不稳定,长期处于缺钱状态。3年前,她听朋友说,如果个人信用良好,就可以从银行办理额度不等的信用卡,以解燃眉之急。 田某觉得这个门路挺好,于2020年1月13日、1月16日,分别在中国银行、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该信用卡消费及取款,累计透支本金分别为80000元、11000元,逾期未还款。两家银行多次拨打电话并两次书面催收,田某仍不归还本金及利息。 2020年2月15日,田某又办理中国平安银行信用卡一张,用于各种消费共计61000元,逾期未还款…… 就这样,短短一个月,田某在6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约334000元。银行采用各种方式多次催促其偿还透支款项,田某一直没还款。 2021年4月,田某的事情败露,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5月,田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透支信用卡的事实。 近日,颍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田某向法官表示,自己不懂法,以为拖欠信用卡借款,无非是影响个人的信用,等有钱时再予以归还,没想到还触犯了刑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现金334000元,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田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田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田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田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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