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就一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 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 8月29日上午,市检察院就一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举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1年五六月份,当事人马某以防止他人在其鱼塘垂钓、捕鱼为由,在鱼塘周围布设了数百米粘网。至同年10月,粘网上共计粘有鸟类尸体23只,其中21只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马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因情节轻微,阜南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其行为已造成野生“三有动物”死亡,对生态系统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根据法律规定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为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加了解鸟类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市检察院就这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主要围绕当事人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哪些损害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展开。会上,听证员们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发表了评议意见,同时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的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有动物”是指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市常见的有麻雀、杜鹃、家燕、啄木鸟、斑鸠、喜鹊、野鸡、野兔、黄鼠狼等,“三有动物”对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通过公开听证,当事人对其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表示自愿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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