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件,被告人李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薄某某(另案处理)想获得界首市某园区一块工业用地转让差价,但该块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薄某某随即联系李某,将界首市某面粉厂的土地使用证交给李某,让其帮忙按照此证伪造一本土地使用证。李某按照薄某某的意图,到河南省沈丘县为其伪造了证件。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李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对其依法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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