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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试行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

2024-4-16 09:56| 编辑: 刘黎 | 查看: 786|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储思路 通讯员 董永|来自: 阜阳日报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医保局有关通知,为进一步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从今年7月1日起,阜阳将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第一批试行病种共6种。
  
  什么是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据悉,中医药在部分疾病的治疗当中,具有疗效、价格等方面的“简便验廉”优势。医保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突出、治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费用明确可控的病种,当定点医疗机构对此类病种采取中医诊疗路径规范治疗后,可达到与西医同等疗效且费用明显低于西医治疗费用的,医保在按病种付费(按病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即DRG/DIP付费)体系下,比照该病种西医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既减少参保患者、医保基金的实际支出,又让医疗机构获得医保资金结余。
  
  首批试行的6种病种包括锁骨骨折、肱骨骨折、桡骨骨折、胸腰椎骨折等。此次试行为期2年,试行开始后入院的病例按规定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本次试点的医疗机构需为已纳入DRG/DIP实际付费、具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资质,且开设有相应住院病区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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