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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普不能 “想咋说就咋说”

2025-8-6 10:28| 编辑: 邵红飞 | 查看: 428|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段华梅 实习生 贾傲雪|来自: 颍州晚报

 


  “有的说多喝水有益,有的却说少喝水更健康”“同一种病症,不同‘名医’给出截然相反的调理方案”……如今,打开短视频平台,各类医疗科普内容层出不穷,但观点矛盾、资质存疑等问题让不少市民困惑。

  8月1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自媒体医疗科普乱象从资质审核、内容管控到违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将在已有医生自媒体账号备案管理基础上,结合国家新规进一步强化核查力度、规范科普行为,让权威科普知识跑得更远。

  刷到的科普,为啥让人越看越懵?

  “女性气血不足,我教你一个方子!”“脾胃不好记住这两点”……在短视频平台搜索疾病名称,各类顶着“公立三甲主任医师”“权威学会专家”头衔的账号纷纷现身,看似专业的科普背后,暗藏不少问题。

  市民李女士的经历颇具代表性:“搜索‘夏天养生’,有的专家说‘出汗排毒’,有的却说‘出汗伤阳气’,真不知道该信谁。”记者网上搜索发现,尽管多数科普账号通过了平台认证,但观点矛盾、过度承诺等现象普遍存在。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认证医生在视频中嵌入付费咨询链接。南京某中医院一位主任医师的线上服务显示,图文咨询119元、15分钟电话咨询169元,收费远超线下普通问诊。平台方声称“收费由医院定,不干涉”,但业内人士指出,若未明确区分“科普”与“诊疗”,此类行为可能涉嫌违规开展医疗服务。

  国家划下“硬杠杠”,谁也不能乱开口

  针对上述问题,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划出清晰“红线”:

  网站平台须对医疗自媒体账号分类核查资质,区分医疗机构人员、医学院校人员等类型,未取得相关资质者不得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存量账号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认证,否则限制发布;账号主页必须显著展示运营者专业背景,方便公众判断权威性。

  同时,严禁以健康科普名义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广告,坚决清理“打造网红医生”“AI编造同质化文案”“假冒医生科普”等违法信息;对借科普售卖商品、鼓动拒绝就医等行为,将采取禁言、关闭账号等梯度处罚。

  科普不能替代面诊,看病还得去医院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针对网络医疗科普领域,我市医疗机构已有自媒体备案管理机制,此次将结合国家四部门新规,进一步强化核查力度,从严落实相关要求。

  目前我市各医院对科室及个人自媒体账号实行备案统计,常态化排查“是否超范围科普”“是否违规收费”等问题。记者昨日登录社交平台搜索发现,本地医生自媒体多已完成实名认证,清晰标注所在医院及科室,内容多为常见疾病科普或工作日常分享,部分视频还特别注明“医学科普仅供参考”。

  “真正的诊疗必须在医疗机构完成,科普视频不能替代面诊。”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医疗科普应聚焦疾病注意事项,不宜在视频中提及诊疗方法、出具诊断或开药方。

  说法

  没资质、乱推荐药品后果很严重

  针对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法律责任如何界定?安徽兴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明给出解读:“自媒体发布医疗养生知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否则不具合法性。”即便具备执业资格,若在科普中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泄露患者隐私,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要注意,科普视频中若掺杂带货、推荐药品和就诊医院等行为,即属于医疗广告范畴。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以医疗咨询类栏目或者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也规定,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他强调,平台对账号资质的审核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若平台未严格核验导致虚假科普传播并造成损害,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若因不实科普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平台或主播索赔,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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