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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2020-1-14 09:1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723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静文|来自: 阜阳日报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通报去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情况等。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完善交易规则与激发本地企业活力并行、强化阳光交易与提升服务水平并举、市场配置资源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重,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能力和平台服务水平。
  
  具体工作中,按照省委、市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市公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市公管局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招标人的主管部门在监督、交易、经办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逐步健全了体制机制;修订完善《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交易规则汇编》(2018年版),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的约束性规定,落实交易各环节监管责任,统一了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文件示范文本和评标办法,完善了交易规则,提高了评标效率;健全完善了平台监督制度,制定了开评标监管人员职责、开评标场所纪律、评标委员会专家使用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建立音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了评审专家抽取系统、电子唱标系统和电子评标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联网运行,实现阳光交易;编写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全面梳理公共资源领域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构建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与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铜陵市实行跨区域合作,投标企业一地注册五市之间互认,实现资源深度共享,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工作效能。
  
  去年,市公管局还不断加强市县平台一体化建设,各县市已基本实现与市级中心平台的专线互联互通;编制《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将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特许经营权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确保“应进必进”、“平台之外无交易”;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跨平台交易项目等事项的监督管理;重新聘请148名监督员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评标现场的监督,全年完成市交易平台1353个开标和评标现场的监督;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从严把好专家入库初审、续聘审核、入库续聘考试等工作,对32名评标评审专家作出暂停被抽取资格、予以通报批评的处理,对34家投标人进行处理,共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480.2万元。
  
  在上述工作开展的基础上,2019年,全市累计成交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近1.85万个,成交额908.24亿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为政府节约资金50.32亿元,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为政府增加收入65.37亿元。社会各界较为关心的控制价12亿元的九里安置区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控制价11亿元的阜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公园施工项目、控制价4.4亿元的阜城西湖大道(三十里河至航颍路段)道路景观绿化施工项目等,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顺利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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