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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集体、45名个人受省公安厅表彰

2020-3-9 09:38| 编辑: 刘黎 | 查看: 5694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3月5日,省公安厅再次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市7个集体、15名个人名列其中,加上之前的两次,我市已有21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表彰。
  
  此次我市受到表扬的7个集体是:界首市公安局砖集派出所、太和县公安局税镇派出所、临泉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阜南县看守所、颍上县看守所、市公安局颍州分局三十里铺派出所、阜阳市拘留所。15名个人包括界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郭帅、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王浩、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左忠德、临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大智、阜南县公安局柴集派出所所长缪杰、颍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孟祥辉、市公安局颍州分局马寨派出所所长张庆庆、市公安局颍东分局辛桥派出所所长邢德胜、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阳派出所副所长尹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马栋兵等。
  
  在此次抗击疫情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党员民警、警务辅助人员舍家忘我、冲锋在前、不畏艰辛、连续奋战,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如周棚派出所民警夏彬,主动写下请战书,申请前往医学隔离观察点开展防控工作,面对疫情没有表现出一丝害怕;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十一大队大队长汪贵方,积极承担防护责任,提前对140余名看护警力实行全封闭管理,在连续30多天的坚守中,他加强战时思想动员,号召党员民警当先锋、作表率,当好攻坚“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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