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酒后咬人赔偿10万元并获刑

2020-3-27 10:02| 编辑: 刘黎 | 查看: 37795|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魏辉虎|来自: 颍州晚报

      相处就是缘分,理应好好珍惜、互相帮衬。然而,阜南县男子朱某,和同事喝酒后,又缠着1 名同事去酒吧继续喝酒,被拒绝后恼羞成怒,咬掉该同事下嘴唇。
  
  朱某现年27岁,与周某、周某某及安某都是同事。公司承建阜南县某乡镇一工程项目期间,4人平时同吃同住,关系融洽。
  
  2019年9月3日晚,周某、周某某、安某聊天时,朱某从镇上饭店饮酒回来,提议喝酒为周某、周某某回家送行。安某便到附近的饭店,花钱打包了几个凉菜,搬了一箱啤酒回来。
  
  酒后,周某、周某某回二楼休息,朱某却跟着安某回到一楼房间继续聊天。朱某提议,让安某跟他到酒吧继续喝酒。安某觉得,时间已晚,何况花费颇大,就不愿意去。
  
  二人因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朱某将安某压倒在床上,张嘴将安某的下嘴唇肉咬掉一块。一时鲜血淋漓,牙床都露了出来,咬掉的下嘴唇因没及时找到,导致组织坏死也无法缝合。经鉴定,安某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朱某的近亲属与安某达成调解协议,代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安某对朱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近日,阜南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决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两年。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