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市各县市区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并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和当地财政状况,经科学测算,对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自4月份执行。 今年,颍州区、颍泉区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7368元( 每人每月614 元) ;颍东区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元( 每人每月615 元) ;界首市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7812 元( 每人每月651 元);太和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7716 元( 每人每月643 元);颍上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7812 元( 每人每月651元);临泉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7392 元( 每人每月616 元);阜南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6840 元( 每人每月570 元)。 低保标准调整后,各县市区将及时、重新核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计算人均补差金额,原则上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5%。合理确定A、B、C 类低保家庭补助金额,防止C 类低保家庭补助额度过低兜底不牢,确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县市区财政足额配套缺口部分。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