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日前,我市发布《关于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旅场所复工复业的通知》和《阜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业指南》,要求各地综合研判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审慎、安全、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文旅场所复工复业。 我市要求,各地文化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文化旅游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复工复业的规定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适时调整营业时间、服务场地和服务内容。同时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开展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服务对象的健康教育。 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员密度,对消费人员实行“ 绿码+佩戴口罩+ 测量体温+ 实名制登记” 进入,同时做好员工岗前培训、“ 安康码”推广应用、通风消杀、体温测量、防护物资配备等工作。实施限流开放措施,客流量不超过总量的30%,保持进出人员安全间距不小于1 米,并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劝阻随意摘除口罩、聚集喧哗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文明行为,切实维护好现场秩序。 文化经营场所运行需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出口和入口需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避免服务对象进出扎堆,限制人员进入数量,包间入座率不得超过30%,服务客位间隔1.5 米以上;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按照“ 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对每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测量体温、扫“ 安康码”,一切正常后方可进入;所有上岗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场所,加强场内巡查;落实好消毒措施和物资保障,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合理使用电梯,设置应急区域,加强通风管理,开窗开门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复工复业文旅场所的监管,通过明察暗访,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完善常态化防控设施,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复苏。加强与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健、公安、网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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