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法院与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联合举行“执行案款一案一码”二维码收款系统上线仪式,标志着临泉法院开始使用二维码收款系统收取执行案款,是我省首家。截至目前,该院通过系统共收到了21笔执行案款,共计43.7万元。 2015年,临泉法院受理某银行诉被告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李某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465428元。因李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执行未果。今年8月10日申请恢复执行,法院查封李某某门面房一套。迫于执行压力,李某某于昨日偿还贷款,下午将还款记录图片以彩信形式发给执行局。执行人员发现,李某某尚有执行费6926.42元未支付,经沟通得知,他年龄较大不会用智能手机,执行局便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码”二维码收款系统生成缴款通知书发给他。随后,他在家中让家人帮忙直接扫码支付,案件执行完毕。 据了解,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码”二维码收款系统,法院寄送给当事人的缴款通知书等文书上,便会附上履行款“二维码”,提示当事人通过扫码付款的方式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后,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登录页面,按照文书所载明的金额进行转账,即可足不出户完成支付。 临泉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开通后,法院通过系统共收到了21笔当事人执行案款的交款,共计43.7万元。 “此举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且有利于杜绝执行人员现场收取执行案款的廉政风险,规范了案件款项管理,提高了执行效率。”临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宫荣宾介绍,为落实司法为民,切实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针对新上线的系统,做好使用、加强协作。 中国银行阜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兵师称,临泉法院推出二维码收款系统,是结合当今移动支付潮流推出的一项司法便民新措施。“我们将为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更好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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