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真金白银促进旅游业发展 颍上管仲老街夜景 近日,《阜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公布,其中明确评上5A级旅游景区,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设立旅游发展资金 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形象推广等工作。市、县(市、区)政府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基金注入等形式,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市、县(市、区)政府可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项目库项目完成规定投资额 最高奖500万元 对列入全市旅游项目库且两年内累计社会资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超过5000万元、符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阜投资建设市场带动作用大、商业模式新、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重大文旅项目,由落户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申请,市政府专题研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评上5A级旅游景区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评定验收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明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评定验收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评定的3A级旅游景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评定的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旅游业指标第一二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及旅游宣传促销等。奖补资金下达到所在县(市、区),由县(市、区)政府制定具体奖励方案。 此外,对新通过验收的研学旅行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水利旅游风景区、森林旅游示范景区等,对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四星级旅游饭店的,获得省级5A、4A的诚信旅游企业,新评为省旅游商品示范企业的等,也有一定奖励。 智慧旅游建设达标 最高给10万元奖补 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2A级、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规范设置高速、主干道沿线旅游标识标牌的,按照0.8万元/块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规范设置城区交通岔口旅游标识标牌的,按照0.5万元/块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通过验收的市、县级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按照安徽省智慧旅游建设顶层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旅游企业给予奖补,对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补。此项资金由市和项目所在县(市、区)按1:1分担。 此外,对已评为A级旅游村的国家、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成功创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经营户,分别给予一定奖补。 税收有优惠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旅游服务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旅游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此外,还在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加强旅游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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