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接到一名淘宝店主投诉,称2020年4月阜南某服饰有限公司通过网络联系到他,欲以一件代发、推广发货、代理运营等活动与其合作,并表示将为其店铺带来可观的收益,让其连续交费12000元。然而,双方合作后,投诉人淘宝店铺未得到预期收益,要求上述公司退款,但被拒绝。 接诉后,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经查,投诉的内容基本属实。阜南某服饰有限公司现已停业,该公司负责人称,合作期间,他们安排技术人员对投诉人的店铺进行服务,且付出很多精力,同时承认前后收取了12000元服务费。 经过多次调解,该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投诉人6000元。双方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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