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案例】小刘是某局科室负责人。企业来办事,很多事情他明明能办,却偏要先放一放、拖一拖,等办事的人上门来求,或者等单位主要领导打电话,小刘才给把事办了。小刘表示,他倒没有从中拿好处,就是想刷“存在感”,“要让领导看到我干的每一点活,让企业也记我一个人情。”最终,小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慵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纪律先生”如是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加大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通报的情况看,有的擅长“打太极”,时常把“不在职权范围内”“按规定办”挂在嘴边,对企业和群众申办事项相互推诿,政出多门,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有的手伸太长,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插手干预企业经营;有的跟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以商务应酬、礼尚往来为借口,模糊正常交往边界;有的怕跟企业老板打交道出事,干脆跟他们“断交”,正常的调研不去了,企业合理的诉求也不搭理了。 案例中的小刘作为科室负责人,缺乏工作热情和动力,庸懒散漫、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最终受到党纪的严惩,实属必然。 【“纪律先生”提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双招双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两化一推”工作,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是自己人”和“办自己事”的理念,严格对照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推动与企业家建立热情接待、规范运作、精准服务的“亲”“清”政商关系,既要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又要把握分寸、守住纪律底线。无论哪个部门、哪个人因为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外来投资,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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