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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治理行动

2021-8-24 08:38| 编辑: 戴斐 | 查看: 1487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静文|来自: 阜阳日报

  日前,阜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阜城建成区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治理行动。
  
  集中治理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和管理力度,在依法查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事故案例、参与文明劝导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市城管执法局、城乡建设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行业负责通知并督导所属从业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通知》指出,阜城三区、市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知、督导辖区范围内的工厂、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村居、居民小区等从业人员及居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在上述场所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安全头盔公益宣传。各媒体单位要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安全头盔销售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商家哄抬物价行为。
  
  8月26日起,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还将对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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