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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分类改革

2021-10-18 08:49| 编辑: 戴斐 | 查看: 835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王雪洁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阜阳日报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分类改革,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在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对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初审)、诊所设置审批、广告发布登记、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审批等68项直接取消审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主管部门将同步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政府权责清单,不得继续实施审批,但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
  
  对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15项审批改为备案,有关主管部门将明确公开办理备案所需材料以及程序和时限,强化信息共享、简化手续,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提供便利化网上备案渠道,实行当场办结。同时企业备案后,主管部门将明确监管规则,依法有效实施监管。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化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86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许可,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保税仓库设立审批等359项优化审批服务,有关主管部门将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
  
  为加快改革进度,我市推出改革配套措施。通过推行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进一步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与经营许可的有效衔接;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成果应用,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理念,将企业开办与审批服务事项有效整合,提供全流程“一门、一网、一次”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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