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商铺,出现了外墙渗水情况,导致屋里墙皮脱落、发霉发黄……”近日,市民张先生向颍州晚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称其在颍东区购买的商铺出现渗水问题已久,迟迟得不到解决。如今商铺电表也损坏、电卡丢失,无法正常用电。 为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张先生:商铺外墙渗水,电表损坏无法用电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他在颍东区阜阳农机大市场购买了4处商铺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分别是27幢117号、118号、119号和10幢115号。“2012年,我发现位于27幢的3处商铺均出现从外墙向室内墙壁渗水问题。”当时渗水情况并不严重,他向物业反映,但没有得到解决。2012年至今,他曾多次找到物业反映,但渗水问题一直未解决。2018年起,因不满物业服务,他停止缴纳物业费并搬离。 今年10月,张先生发现位于27幢的3间商铺二楼墙壁部分脱落并且发霉,商铺又因电表损坏而停电。“我找到物业,他们说我没交物业费,没有向我服务的义务,不给维修。”张先生说,因农机大市场用电没有移交给供电公司,一直使用的是转供电,电费都是交给物业。 “后来,物业从业主缴纳的电费中扣缴物业费,比如我交200元电费,实际只能用150元左右的电,其余的就被当作物业费扣缴了。”张先生说,物业此举并没有得到业主同意。 探访:2018年至今,业委会与物业未签订服务合同 11月5日,记者来到阜阳农机大市场,看到27幢117号、118号、119号的商铺外墙均有墙皮脱落现象,室内也有墙皮脱落、发霉现象,屋内无法用电。 “断电后,我找到物业,他们说是电表坏了,我表示愿意出钱维修,但也没得到回应。”张先生说。 27幢122号商铺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商铺也有渗水问题,多年未能解决,已不在质保期内。同时,农机大市场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因而不交物业费,但物业从业主交给他们的电费中扣了物业费。 记者采访得知,2018年至今,农机大市场业主并未与物业公司——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17年我们和物业签了一份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农机大市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陈先生说,因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自2018年起,业委会未同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物业:安排工人查看,尽快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阜阳农机大市场管理处。对于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现场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我们会向经理反映这件事,至于何时能给张先生补办电卡、维修电表,我也说不准。”对从业主缴纳的电费中扣除物业费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司规定,具体我不清楚。” 记者又联系到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王姓经理。“如果业主没有交物业费,他缴纳的电费我们会扣除一部分作为物业费。”王经理说,他会安排师傅现场查看张先生反映的渗水及断电情况,尽快解决问题。 对此,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体到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因业主委员会对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2018年度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公司也不能证明其在2017年度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在实际上继续向业主提供了符合行业基本标准的物业服务,故该物业公司无法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此外,一般而言,商铺超出质保期,外墙面属于公共部分,物业对公共部分应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若因管理不善导致渗水,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房屋质保期外,相关维修费用应从公共维修基金支取,业主委员会有权在物业公司支取公共维修基金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公示费用明细。 昨日记者发稿前,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工作人员仍没有到他的商铺查看情况,也没有向他电话了解情况。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