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开出首张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单,两年内如出现该住宅工程外墙系统脱落带来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则由保险公司赔付。这标志着,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正式落地实施。 此单保险,保险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投保人为启幕(泰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将为该公司承建的颍泉区凤凰熙岸地块二住宅工程建筑外墙使用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按照此次签发的保险单约定,从7月14日起的两年内,保险公司的保障内容为:建筑外墙使用安全责任,保险金额2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600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每人责任限额8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3000元。 另外,保障项目还包含建筑外墙使用安全责任附加建筑外墙修缮费用,修缮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 此保险单为我市开出的首张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单,标志着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正式落地实施。 今年初,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阜阳监管分局联合下发《阜阳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阜城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保险保修和赔付。试点的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管线和设备安装、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等五个主要方面。 “本次签发的保险单,就属于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即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内,如出现楼体外墙保温层等脱落,致人伤亡或车辆受损等,则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责任赔付。”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住宅工程外墙系统脱落时有发生,他们也正在摸排这种情况,优先引导企业投保此保险。 据介绍,以往,施工单位在建设住宅工程时,要预留和缴纳一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这笔资金来解决。此次,我市通过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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