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理解,近日,阜阳市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市教育局开展宣讲活动。 宣讲中,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艳丽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制度创新等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对重点条文进行了阐释,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自觉参与到《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热潮中来,不断提高运用法律开展未成年人工作、防止有组织犯罪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机结合。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将继续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推动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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