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一直是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12月5日上午,颍东公安分局颍河东路派出所辖区荣信公馆小区就有两位居民因此产生纠纷。经民警调解,双方才握手言和。 “哎呀,这是谁家的大狗?怎么不拴绳!”当天上午,该小区居民杨女士刚出家门,就看到一条黄色大狗,一边狂吠一边向她冲了过来,她受到惊吓。随后,杨女士的丈夫在颍河东路派出所警民议事厅群里向民警反映了这一情况。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得知这只大狗为杨女士的邻居王女士所养。王女士辩称,她家的狗不咬人,也给狗办理了饲养手续。民警对王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王女士按照《阜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遛狗时必须给狗拴绳、戴嘴套,并且及时清理排泄物。另外,夜间犬吠影响他人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王女士表示,一定遵守养犬相关规定,今后会文明、规范养犬。同时,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将加大力度对文明养犬进行宣传。经民警调解,杨女士和王女士握手言和。 民警介绍,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阜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系犬绳或者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未为犬只佩戴嘴套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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