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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智能电视回归“能看的电视”

2023-2-14 08:50| 编辑: 刘黎 | 查看: 29579| 评论: 0|原作者: 陈汉军|来自: 颍州晚报

   
  科技的发展本应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一旦只向“钱”看,就会离消费者越来越远,最终被无情抛弃。一些电视机厂家利用技术手段,人为设置障碍,不仅电影电视剧看不了,有些科普类节目也看不了,甚至是一些新闻资讯也看不了,智能电视机成了独立显示器。如此利用优势地位搞花样,套路频出,层层挖坑,强迫消费者购买会员,引起消费者的广泛不满,甚至是口诛笔伐,就不足为怪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再者,对一些老年消费者来说,即使充值了会员,还存在着学不会、用不好等问题。如此种种若不改观,智能电视机就变成了家中摆设,最后受损失的还是厂家。
  
  回归“能看的电视”才是长久之计。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是不要忘记,电视传媒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娱乐平台,还肩负着传播党的声音,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的社会责任。在智能电视的发展中,商家要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充分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为此,在生产设计时,统筹好哪些节目是需要会员资格,是经营创收的,哪些是非会员可以观看,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受众的能力水平,设计出操作更便捷、更友好的界面。销售商在推介智能电视产品时,充分介绍有关会员制收费、续订、退订等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广泛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回应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智能电视会员制等内容的监管。只有让智能电视回归“能看的电视”,才能更好地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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