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的宝贵资源,然而有一些不法之徒,却把这些动物当成赚钱的工具捕杀贩卖。太和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犯罪分子李某某受利益驱使,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10月18日《颍州晚报》07版)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是篮球明星姚明在一则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中说的。因为名人效应,这句话成为野生动物保护者最常说的格言金律。 很多人都知道,国家法规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但一些人把野生动物当“敛财工具”,依然屡禁不止。其背后的动力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一些人冒着风险去捕杀贩卖野生动物,这说明“野味”还有一定的消费市场。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会有一些食客喜食野生动物? 人类是杂食动物,吃肉是生存所需的必然行为之一。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经过千万年反复试验,已经为他们的后代挑选出了动物中最适宜于人类食用的那一部分。这部分动物,经过驯化,到今天就变成了家禽、家畜。因此,无论从口感、味道上说,还是从其营养价值上说,家禽家畜都不是野生动物所能比拟的。可以说,如今的野生动物,其祖先是被人类淘汰的,要么其味道、口感不好,要么其营养价值不高,抑或会给人类带来疾病。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一些人喜欢食用野生动物,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尝鲜”的猎奇心理,而不是讲究什么营养价值。向这些食客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阻,固然很重要,但起到的效果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他们压根儿不会听。因此,加以法律的约束就不可或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就罗列了一些处罚条款,严刑峻法让“馋嘴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长此以往,见了野生动物就嘴馋的食客一定会越来越少。 在此,笔者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野味”消费。如果无人食用野生动物,那么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就失去了市场。如此一来,野生动物就可以安全地繁衍生长,我们就可以永远生活在一个百鸟齐鸣、百兽齐欢的世界里。 |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