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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被房东抵押 是否影响租赁?

2024-1-18 10:21|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964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市民徐先生:三年前,我在阜城双清湾水街租赁了一家门面,用于经营餐饮,与房东签订了5年的租期。前段时间,房东因做生意资金短缺,将该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房屋被抵押出去,是否影响租赁?

  安徽浩珺律师事务所律师虢馨雨:租赁权性质上尽管属于债权,却具有对抗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的效力。根据《民法典》,房屋出租之后成立的抵押权不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先设立的租赁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需要注意,此规定要求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房屋已经被承租人实际占有,也就是说租客已经实际使用房屋了。如果签订租赁合同后客户并没有入住,那么抵押权人就很难对该房屋已经有人租住的法律关系有很清楚的认识。这种情况下,主张租赁权就有些困难了。而除了房屋等不动产租赁需要满足此条件,其他动产适用这一规则时也要求承租人实际占有所租赁的财产。

  房东先将房屋出租给徐先生,他实际使用并经营餐饮后,房东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由于徐先生的租赁权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后设立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徐先生的租赁权,因此徐先生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不受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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