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汪女士:朋友想建一套两层的自建房,遂找到另一个朋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建。对方雇佣了几名工人施工,期间,他组织工人到集镇上的饭店就餐,几人喝了白酒。随后,他们便返回工地继续干活,一名工人因操作失误,连同吊机一起摔至地面,受了伤。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对于工人的受伤,我朋友作为房主要不要担责?共饮人及包工头是否担责?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飞: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按照汪女士的描述,出事工人饮酒后作业,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过错明显,自身应对意外承担主要责任;包工头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对工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友明知其酒后处于危险状态,但是在合理限度内承担照看和救助义务,所以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农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的住宅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房屋主人不具备相关建筑知识,不了解建筑施工资质及安全要求,对于施工时情况的把握不存在明显过失,或不担责。 需要提醒的是,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工作期间就餐时不要饮酒,以免出现意外;平日里饮酒也要注意,需对共饮人进行照顾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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