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均应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公布的《阜阳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阜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得在清单和收费政策规定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扩大收费范围,不得继续收取或变换名目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止执行的收费。 《通知》指出,向企业收取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应在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得超过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的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情况等合理定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价格等应与服务对象充分协商。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各项涉企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不得增设限制条件、将符合减免和优惠政策的企业排除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提前终止执行或拒不执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交通物流、水电气、金融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有关重点领域和行业要持续严格落实相关收费政策,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成果。 另外,为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各级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互联网+督查”平台、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等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并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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