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第二期)》,将对截至2016年底已封存,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冻结等限制提取情形的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 据介绍,部分单位此前曾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后因单位破产等原因中断缴存,导致职工账户长期处于封存状态。 “这些长期封存的账户中,仍留存有单位和个人当年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有些职工已忘记这笔钱,也有已故职工的家属不清楚账户内仍有余额。这次清理正是为了帮助职工或其家属及时提取余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本次清理涉及长期封存账户3000余个。相关职工可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原件,前往市民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也可通过“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如职工已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请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公告期满30个自然日后,对仍未办理销户提取的账户,该中心将统一代办销户,将账户余额及销户利息转入职工本人已匹配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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